Article 48
In force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一)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完善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与邻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和指导关系,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
(二)民政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推动养老机构引进医疗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或者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
(三)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健全药品配送渠道,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需求;
(四)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