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居住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所以及呼叫装置、照明、标识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不同护理等级配备相应的护理员。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