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为老年人服务的便利性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分片区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实现城乡社区均衡覆盖。
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利用本行政区域内适合的厂房、校舍、商业设施等场所和设施,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场所。
鼓励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邻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