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基础数据库,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信用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领域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

基础数据库应当在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平台集中建设或者通过与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对接,实现无条件归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建立和完善跨地域、跨部门专题数据库。

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应当依托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业务数据库。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