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的重点是:

(一)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三)财政政策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否相衔接,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是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可持续;

(四)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

(五)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适应,各项税收收入与对应税基是否相协调,预算收入是否依法依规征收且真实完整,是否实现了结构优化、质量提高的目标,非税收入是否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和结构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达到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的目的;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策和预算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可持续,基金项目设立、征收、使用和期限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出使用情况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基金项目绩效和评估调整是否合适;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是否完整,制度是否规范,是否足额上缴收益和产权转让等收入,支出使用方向和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是否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国资国企改革相衔接,政府投资基金是否发挥应有作用;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财政补助和预算平衡是否合理,是否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是否可持续运行;

(十)部门各项收支是否全部纳入预算,部门预算与支出政策、部门职责是否衔接匹配,部门重点项目预算安排、绩效、新增资产配置,结转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十一)审计查出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十二)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

(十三)地方政府债务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率、利息支出率等指标是否在合理水平,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是否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内,专项债务是否按时还款,是否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四)与预算有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是否清晰。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