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学校应当统筹推进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行职责。法治副校长应当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学校应当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定期开展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按照规定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心理辅导室,或者通过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