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民政部门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居家老年人卫生健康与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居家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会同民政等部门实施和推进医养康养结合。
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公安、文广旅体、市场监管、大数据、消防救援、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章程,协助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