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民政部门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医养康养结合的原则,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与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构建“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Local Regulations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