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

支持养老机构在失能、失智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医养康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