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市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智慧化应用,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

区民政部门应当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有关信息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

公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开展业务对接、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等信息互联互通。

鼓励社会力量接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呼叫、应急救援、远程安全监测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