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销售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污染控制技术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