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河湖治理与保护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和智库建设。

鼓励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以出资、捐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参与河湖治理与保护以及社会监督。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河湖治理与保护作出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