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8

In force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倒车规定的; (三)违反会车规定的; (四)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掉头或者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六)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七)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八)行经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九)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进入路口的; (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一)违反规定停车或者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十二)在设有出租车临时停靠站(位)的道路上,出租车在站点外停靠的; (十三)出租汽车在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位)停车待客、揽客的;

(十四)公共汽车违反驶入停靠站规定的;

(十五)长途营运客车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上停车上下乘客的; (十六)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十七)违反牵引挂车规定的; (十八)违反牵引故障机动车规定的; (十九)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的; (二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二十一)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十二)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二十三)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二十四)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 (二十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警报器、标志灯具使用规定的; (二十六)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二十七)驾驶摩托车时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二十八)未按规定喷涂放大车牌号、准乘人数、经营单位名称的; (二十九)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三十)机动车载物遮挡驾驶人视线、机动车号牌、灯光装置的;

(三十一)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