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履职能力学习,协助代表准确把握党的理论,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提高代表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