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5

In force

在限速60公里以上(不含60公里)道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处警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限速80公里以下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

(二)在限速100公里以下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100公里(不含100公里)以上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