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质量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可以依据鉴定报告向开发企业提出维修、赔偿要求,并有权要求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