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水库、水电站、水利枢纽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未按照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保障河湖合理生态流量(水量)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