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进农村群防群治;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