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修剪树木应当兼顾设施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需要,并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因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管道(线)建设、道路挖掘以及其他市政工程建设需要修剪树木或者日常管理养护中需要重度修剪的,工程建设单位、管护责任单位(人)应当制定修剪方案报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并按方案实施修剪。

Local Regulations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