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民主法治建设、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民生事项、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主席团可以组织代表通过走访、座谈、听证、问卷调查等形式,征集重大民生事项、重大建设项目等的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的具体办法。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