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应当与制定机关沟通情况,可以要求制定机关说明情况或者补充材料,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实地调研、委托第三方研究等多种方式,听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如有必要,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听取审查要求、审查建议提起人的意见或者要求其补充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