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收运、贮存、处置,以及医疗污水处理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必要时,为作业人员提供集中住宿等条件,实施闭环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交通运输、水务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