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鼓励和支持粮食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重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本市口岸和区位优势,培育形成区域性粮食流通市场。

口岸管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行便利化措施,创新监管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