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提升就业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强化规范管理,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