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大厅、社区警务室、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党群活动中心、阅览室等。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