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全面实施政务服务评价制度,接受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评价政务服务,建立差评投诉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省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和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效能监督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