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农村应急管理、消防等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