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相关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