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的公益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Local Regulations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