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8

In force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