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用薄膜使用控制,指导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

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者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