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公安、房地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协调制度。
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商业配建停车场(库)、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并组织实施错时停车方案。
鼓励业主与住宅小区周边单位通过协商实现停车资源共享。鼓励住宅小区在增建、改建停车位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公共停车位。
Local Regulations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