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及时了解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家庭赡养、扶养义务履行情况,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可以通过自行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养老服务机构或者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定期组织探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度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红十字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应急救援和照护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家庭成员照护失能老年人的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