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及其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文体娱乐、学习教育等服务,主要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