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道路、公共交通、医院、公园、商场、体育馆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以及居住建筑、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老旧住宅区的公共通道、坡道、楼梯、门厅、电梯轿厢、公共卫生间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可以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业主筹集和社会捐赠等方式进行。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配备生活辅助器具、安装紧急救援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