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旗县区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划定和调整物业管理区域;
(二)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和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保障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三)对本区域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区物业治安防范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五)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六)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及必要时依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工作;
(七)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八)配合做好物业服务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九)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关系,处理物业服务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