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制定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加强处突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定期组织演练,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开展远程监控、线上跟踪、网络布建、智能处置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当与110、119、120、12345等城市公共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协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