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乡镇农村发展邮政、快递业务给予政策支持。

乡镇应当至少设置一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行政村应当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负责本村邮件和快递的接收和投递工作。

地方财政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负责提供业务单式、用具和业务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乡镇邮政所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方便群众用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