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市场监督管理及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