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人事任免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要求提请人补充有关材料。

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