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供水,是指城镇和农村的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不包括农业、渔业的生产用水。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