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工会应当支持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科学管理,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用人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