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发生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矛盾纠纷时,鼓励自行和解。

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解处理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矛盾纠纷。

鼓励和支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其依法经营,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