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发挥互补优势,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民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医疗保障、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应当在政策扶持、设施布局、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等方面推动医养康养相结合。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