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厕所粪便应当按照规定排入化粪池,再进入城市污水系统。未接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应当倾倒在指定场所的容器内。
化粪池应当定期维护、疏通、清掏,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灭蚊蝇。化粪池的粪渣应当密闭运送到指定的地方处置,严禁向下水道和各类水体等地方倾倒。化粪池堵塞、粪便外溢时,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及时疏通、清除。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不能或者不及时疏通、清除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疏通、清除,疏通、清除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