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符合沿线管线、建(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保护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