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常委会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每人重点联系三至五名基层代表,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所联系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反馈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信函、电话、社交媒介、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等方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
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可以由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及代表所在地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