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在本市新购置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购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报送编码登记信息。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所有人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送变更后的登记信息。

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的,所有人应当自报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编码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