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常务委员会会议除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应当在会议举行七日前将会议日期和议程草案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决定每次开会日期,并拟订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的,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会议日程由主任会议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