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辅警配备必要的执勤装备和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武器和警械。
遇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在人民警察指挥或者带领下,辅警可以协助使用约束性警械。
辅警在协助从事与现场执法有关的辅助性工作过程中,应当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全程录音录像;在协助从事巡逻、检查、堵控等工作期间,在人民警察指挥或者带领下,可以驾驶与其驾驶资质相符的警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可以操控警用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